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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规范是国家为了维护水环境质量,工业废水处理,操控水污染,维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依照法定程序拟定的,是与维护水环境相关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水环境规范体系,可概括为“五类三级”,即水环境质量规范、工业废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规范、水环境根底规范、水监测分析方法规范和水环境质量规范样品规范五类,以及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和当地规范三级。
1、 地表水环境质量规范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用和维护目标,按功用凹凸顺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 首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维护区;
Ⅱ类 首要适用于集中式日子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维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首要适用于集中式日子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维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饲养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首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文娱用水区;
Ⅴ类 首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象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用,将地工业废水处理环境质量规范根本项目规范值分为五类,不同功用类别别离履行相应类别的规范值。水域功用类别高的规范值严于水域功用类别低的规范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用的,履行高功用类别对应的规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