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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生活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成分和常见处理方法
农村生活污水成分:指在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气、(畜)人粪便等污染。不包括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工业活动(如农产品加工、集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物。
黑水指厕所冲洗粪便的高浓度生活污水。
灰水指除冲厕用水以外的厨房用水、洗衣和洗浴用水等的低浓度生活污水。
常见处理方法:
分散处理指以就地的处理方式,对农户、街区或独立建筑物产生的生活污染物进行处理,不需要大范围的管网或者收集运输系统。
集中处理指对一定区域内产生的生活污染物(污水或垃圾)通过管道或车辆收集,输(运)送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理处置的方式。
低能耗分散污水处理技术以人工湿地、土地处理、氧化塘、净化沼气池、小型污水处理装置(地埋式)等为主的能耗低的处理技术,适合于小范围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以及黑水单独处理。
农村分类
为了便于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分类指导,本标准根据各地农村的经济状况、基础设施、环境自然条件,
把农村划分为3种不同类型:
a)发达型农村,是指经济状况好[人均纯收入>6000元/(人·a)],基础设施完备,住宅建设集中、整齐、有一定比例楼房的集镇或村庄。
b)较发达型农村,是指经济状况较好[人均纯收入3500~6000元/(人·a)],有一定基础设施或具备一定发展潜力,住宅建设相对集中、整齐、以平房为主的集镇或村庄。
c)欠发达型农村,是指经济状况差[人均纯收入<3500元/(人·a)],基础设施不完备,住宅建设分散、以平房为主的集镇或村庄。